根据省职改办关于《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》(冀人社字〔2019〕221号)的总体要求和市职改办工作安排,按照《4166am金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(试行)》(办字〔2015〕18号)文件要求,现就2019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
(一)成立职改工作领导小组
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。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,学校成立职改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田 光
副组长:宋根壮 宋庆喜 王光远 宋连治 朱凯峰
成 员:陈彦芬 李 勋 刘洁晶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职称评审日常具体工作,办公室设在人事处。
主 任:王光远(兼)
副主任:吴 浩 马惠钦 刘洁晶 李永壮
成 员:李冰立 梁晓辉 葛智清 于国田 康秀平 宋志飞 荀 骁
(二)成立评审委员会
评审委员会由各学科学术专家组成,负责高校教师系列的评审工作,负责其他辅系列的推荐工作。
二、申报推荐原则
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,坚持实事求是、突出实绩、公开公正、量化择优、岗位控制、学科建设平衡的原则。
三、申报推荐评审程序
申报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按照以下程序进行
(一)个人申报;
(二)对申报材料及参评资格审查;
(三)校推荐评审委员会(由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)进行民主评议推荐;
(四)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拟推荐人员;
(五)拟推荐人员公示;
(六)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委会评审我校高校教学系列高、中、初级职称;
(七)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;
(八)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报省、市职改办备案。
四、时间安排
7月31日——8 月1日校园网公布职称评审文件和推荐名额。
8月2日——8月7 日有关部门审核申报人员职称材料,并进行量化计分。
8月8日——8月15 日进行推荐评议、公示、上报工作。
10月10日——12月31日组织高校教师评委会评审我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、公示、备案工作。
五、有关政策规定说明
1、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,按省职改办《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》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,今年试行新修订的职称申报评审条件,修订前的条件继续执行,明年旧条件废止,正式执行新修订条件。
2、按照“岗位控制、学科建设平衡”的原则,学校按类分配推荐数额,参评人员按类排序推荐。
3、根据省、市职改办核准我校的备案数量和学校的实际情况,经学校研究2019年我校的职称推荐数额,正高级为7个、副高级为14个、中级为30个(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2)。转评申报人员可不占岗位申报。
4、初聘人员不参加此次申报,初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。
5、人事代理人员的申报经学校同意后,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。
6、根据省职改办《关于授权高校开展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的通知》(冀职改办字[2018]32号)文件精神,我校继续开展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自评工作,评审人员范围为我校教师,评审系列为高校教师系列,评审层级为教授及以下职称;非教学系列人员经学校推荐公示后报市职改办。
7、根据省、市职改办通知精神,我校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,高、中级职称评审淘汰率一般在10%左右。
8、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其任职资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,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。
附件1:《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》(冀人社字[2019]221号).doc。
附件2: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名额分配表.docx。
2019年7月31日